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2年以前我学院科研项目和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的结题工作将于近期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1、结题对象:2012年以前校列项目和省教育厅项目。到期和延期后已到期的项目,请务必申请结题;未到期但已经完成项目任务的,亦可申请结题。
2、成果要求:我学院校列科研项目成果以立项通知预期成果为准,教育厅科研项目以申请书为准。
3、材料和时间要求: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我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或《甘肃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表》(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栏中下载),提交纸质件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并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发表论文、著作、专利或其他成果形式)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4年9月9日